|
西安文理学院公务用车要求:1.此单作为派车依据,由车队保存、登记;2.公务用车保障范围为新城区、碑林区、莲湖区、雁塔区、未央区、灞桥区、长安区;3.各单位保障范围内用车请提前一天将公务用车申请单报送车队;保障范围外用车请提前三天将公务用车申请单报送车队;4.使用公务用车单位需要提出申请,由单位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;5.公务用车审批程序:保障范围内用车,三天以内由车队队长负责审批,三天以上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;超出保障范围用车,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及使用单位分管校领导批准;6.实行节假日(含寒暑假)封车制度,各单位如需使用公务车辆,须在放假前按使用审批程序提前申请;7.临时申请公务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,特殊情况例外。
附件:西安文理学院公务用车申请单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