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文理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
  日期:2015-11-30 11:40:17    
 

 

 
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,确保工作质量、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《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督查工作制度》精神和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工作原则

督查督办工作坚持“整体协作、归口负责”的原则。学校党政办公室统筹布置校级层面督查督办工作,各单位要对学校下达的督查督办任务进行落实,积极督促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推进与完成情况。

二、督查督办的工作内容

(一)上级部门重要方针政策、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批示、交办、转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
(二)学校党员代表大会、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及学校重要专项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、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。

(三)学校年度工作要点,学校发展规划、重要计划和重大专项工作的贯彻实施情况。

(四)学校领导批(交)办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。

(五)上级部门或学校各类专项检查发现的管理问题,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信访工作,书记、校长信箱等渠道发现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。

(六)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。

三、督查督办方式

(一)定期督查督办。对学校年度工作要点,学校发展规划、重要计划和重大专项,党员代表大会、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党委全委会、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的决议、决定,采用定期督查督办方式。

(二)专项督查督办。对上级部门和学校明确要求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务,学校领导批示、交办的重要任务,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,教职工代表提案办理未果,审计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事项等,采用专项督查督办方式,及时立项督办。

(三)联合督查督办。对影响重大、涉及面广、持续时间长的复杂工作任务,部分上级单位要求落实的重要工作,采用不定期联合督查督办形式,由学校领导牵头,党政办公室协调,相关单位配合,组成临时督查小组开展督查督办。

四、检查落实工作程序

(一)立项。对学校重大工作、紧急工作及牵头单位工作不主动或完成质量不高的重要工作,经相关校领导批示后,由党政办公室根据职能分工,进行立项,并牵头单位下达《督查督办通知单》,明确完成时间。上级领导批示件须由党政办公室转校领导批示后,再予立项办理。

(二)登记。立项后的督办事项每件要附有《督查督办通知单》。督办人员要逐项登记领导批示、批示件编号、承办单位、交办时间、办结时限、办理要求等。

(三)交办。督办件立项后,党政办公室督办人员将督办单送达牵头单位,并由牵头单位签收登记。

(四)承办。牵头单位接到督办件后,应尽快提出办理意见。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督办件,以承担主要工作的单位为主办单位,其余单位为协办单位,主办单位有权协调有关承办工作,并负责牵头落实承办事项,及时汇总、整理出初步意见。

(五)催办。“督查督办通知单”发出后,督办人员要及时催报督办件的办理结果。对承办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。

(六)反馈。承办事项完成后,牵头单位在限定的承办时限内,如实报告落实情况,同时认真总结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、产生的新思路、采取的新措施,简明准确地填写在《报告单》“办理情况”栏中,由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后,送回党政办公室。

(七)通报。党政办公室定期将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汇编后报校领导,并通报有关单位。对未按时完成被督办工作的涉及单位,将追究相关责任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认真调查研究。在上级重要决策实施、重要工作部署和交办事项落实过程中,要选择关系全局的重点问题、工作落实的难点问题,开展调查研究,掌握第一手材料。

(二)及时沟通协调。各有关单位要主动沟通各方面的关系,形成抓落实的合力。需要几个单位承办的事项,由校领导或党政办公室明确其牵头单位,并由牵头单位协调各协办单位,落实具体经办人员,按规定时间抓紧办理,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。

(三)确保按时办结。

1.有明确时间要求的督办事项,承办单位应严格按限办时间及时反馈;对特急事项,党政办公室经请示主管校领导后立即交办,承办单位要从速反馈,急事急办。

2. 明确规定限办时间的督办事项,有上级领导批示的,有明确批办事项的,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;批示“酌处、研处、阅处、统筹考虑”的,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;校领导交办的事项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。

3.涉及2个以上单位的督办件,限办时间包括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办理时间。牵头单位应主动牵头会商协办单位,协办单位也应积极配合,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送牵头单位,由牵头单位汇总、整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党政办公室。

以上限办要求,承办单位若因特殊情况限期办理确有困难的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校领导及时反映,也可向党政办公室反馈,由党政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或校领导请示,要求适当延长办理期限。

附表1. 西安文理学院督查督办通知单

2. 西安文理学院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

附表1

西安文理学院督查督办通知单

校督〔2014〕第    

承办单位

负责人

党政办意见

办结时间

承办事项: 

签收人

签收时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