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有关工作的通知(西文理办发〔2024〕6 号)
  日期:2024-05-06 11:41:46    
各部门、各学院:
    为进一步强化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的程序性、严肃性和规范性,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    一、规范上会流程
    提交上会议题必须按学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执行。
    各单位拟提交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研究议题,应填写《党委会议题申报单》或《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》,于会议召开前一周,报送党政办公室汇总。除特殊紧急议题以外,未按照申报时限要求,逾期申报的议题暂不安排上会。未经党委书记或校长会前审定的议题,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的重大问题(突发性事件例外),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能决定的事项或议题,一般不列入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题。
    确定上会议题材料须按格式、份数要求,于会议召开前至少一个工作日报送。党委会材料及议题申报单报送至党政办秘书科(行政楼 222 室),校长办公会材料及议题申报单报送至党政办行政科(行政楼 214 室)。
    二、做好会前准备
    1.充分酝酿。各单位提请会议审议(审定)的事项及材料,须经充分调研、论证和酝酿,形成较成熟的方案、意见或建议后,方可提交会议审议(定)。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,要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并进行会签;对专业性、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,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、政策等咨询;涉及到法律问题的事项,须征询学校法务意见后再上会研究;涉及到学术有关事项应由学术委员会前置审核;涉及到经费、概算预算等问题由财务处、审计处前置预审,并签署明确意见。
    2.风险评估。对拟上会审议(定)的规章制度、合同协议等,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,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,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,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,全面分析论证、确定风险等级、形成评估报告,报送校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审定。
    3.征求意见。涉及制度建设、人财物等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议题材料,应在会前至少 3 个工作日送校领导班子成员征求意见。
    4.材料撰写。议题申报单位报送的上会材料,须经分管校领导审阅。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客观准确,字数一般控制在 1000 字以内,控制发言时间。内容包括议题背景、需讨论决定的事项、建议方案等;凡属规章制度、政策性文件等,需说明起草缘由及依据、征求意见的范围和过程、意见采纳情况、主要内容亮点等;若是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的,要说明修订依据和内容异同。
    三、严肃会议纪律
    党委会及校长办公会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,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,需履行请假手续,无法列席党委会,应向党委书记请假,并向党政办公室秘书科报备;无法列席校长办公会,应向校长请假,并向党政办公室行政科报备,未经同意不得无故缺席,请假获批后可指定一名熟悉情况的副职列席。未经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席或未经报批擅自委派他人代会的,责成本人向校党委、行政作出书面检查。
    与会人员需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侯会,一律前排就座或按指定位置就座,进入会场前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,严禁在会场接打电话、摆弄手机、随意走动进出。要安排好本单位及自身的工作,排除干扰,集中精力开会,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和长时间滞留会场外等。
    四、落实议定事项
   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、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会议决定的事项,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校党委、行政汇报。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对执行不力情况严肃问责追责。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的,应当提交会议决定;需要复议的,按照程序重新提交议题。


    附件:1.党委会议题申报单

          2.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
          3.上会材料模板